本报讯 如何培养、指导研究生自主学习、自我发展?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副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谭晓玉教授发起的“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活动开创了一条探索研究生培养与自主发展的新模式。
沈阳师范大学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自今年开学以来,该校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积极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尝试新的举措———“教育法学学术沙龙”。目前,“教育法学学术沙龙”已举行了两次活动,谭晓玉教授和他指导的研究生及其他同学围绕“中国教育法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轻松、活泼、新颖的活动方式引起了研究生们的浓厚兴趣和参与积极性。据谭晓玉介绍,“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是一种活动定期、讨论限时、内容定题、形式活泼、目标明确的小型研究生学术研讨活动,每双周举行一次,活动时间三小时,由一位自愿报名的研究生选择与教育法学研究相关的话题,做半小时左右的主题发言,其他参与者围绕主题展开自由讨论。主题发言的研究生须做好书面发言提纲,提前一周发送到每一位自愿参与者手中,其他参与者根据主题发言人的提纲内容,做好提问和讨论的准备。每期选题可以是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或者是研究生在学习与研究中所思考的感兴趣的问题,也可以是参与导师研究课题的子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
在活动中,导师是研究生学习的引路人,研究生成为研究的主体。导师的引导和启发代替了传统的讲授与灌输,研究生的讨论与思考代替了传统的被动听课与接受。这种讨论自由、观点争鸣、思想碰撞、形式活泼的学习方式,有效地提高了研究生观察问题、思考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沈阳师范大学的“教育法学学术沙龙”引起了研究生的热烈反响,他们对这种全新的“授课”模式兴趣浓厚,积极参与,课堂上气氛活跃,讨论热烈。“教育法学学术沙龙”的倡导者谭晓玉表示,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教育法学学术沙龙”放手让研究生自己来办,导师既是学术沙龙的顾问,也是活动参与者;同时,有计划地将其纳入日常研究生指导与培养工作中,使导师的指导与学生的研究相结合,学生的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相结合,研究过程与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质量相结合,研究生培养目标与学生发展成长相结合。通过这些探索,使导师名符其实地“指导”,让研究生名符其实地“研究”,使他们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独立思考、自主研究、自律完善、发展成材。
办公室
2005.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