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6月20日第5版 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强
当前按照中央部署,全党正在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其中,增强纪律定力,体现了对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新要求,也彰显出党纪学习教育的新任务。党员干部只有不断增强纪律定力,才能不惧各种考验,坚守纪律底线,抵制各种违纪行为,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准确规范执行。
知行合一,知是前提。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基本的知识,具备相应的能力,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倡导党员干部通过坚持不懈学习,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解决问题。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基本保证。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我们党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并赋予其新的内涵。全党只有认真学习党的纪律,把握规范体系、本质要求,才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纪律定力。在全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已先后开展一系列集中学习教育,包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每一次学习教育都是理论武装的重要课堂,都是自我革命的生动实践。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其重要目的也在于此,是全党增强纪律定力的重要方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做到知党纪、懂规矩,其中最重要的是了解和掌握《条例》。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第三次修订,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学习原文及所作的新修改,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真正弄清弄懂其中的规矩和道理,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好警示教育这一有效方法,开展反面典型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绝不心存侥幸做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良好的纪律定力可以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从而能够抵御各种违纪风险,经受各种考验,使党的纪律得到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