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明纪守纪的能力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6月20日第5版 作者:北京外国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韩强
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明纪、守纪,必须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时刻保持清醒认识。我们党严肃纪律的目的在于用纪律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步调一致,进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历史使命。全党必须认识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理好我们这样一个有着98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格的纪律是不行的,不严格执行和遵守党的纪律也是不行的。还要认识到,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任何组织和个人违反党的纪律都要受到惩处。更要认识到,《条例》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我们务必原原本本、认认真真学习《条例》内容,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明底线、知敬畏。增强纪律定力,就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纪律的底线和红线。领导干部要能在意识深处设置一个底线、划出一条红线,始终坚持不逾矩、不越轨、不放纵。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对于集中学习教育疲劳厌战等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明确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各种情形,真正把党的纪律作为带电的高压线,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同时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定程序行使自己的权利,并自觉接受监督,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和错误,这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严明纪律规矩的过程。